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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名稱:鐵玫瑰熱音賞-玫瑰鳴人堂

鐵玫瑰熱音賞

玫瑰鳴人堂

比賽徵件\

2024桃園鐵玫瑰熱音賞
比賽簡章
桃園展演中心為北臺灣流行音樂發展推動基地,為培育優秀流行音樂人才,本中心自101年開始舉辦《鐵玫瑰熱音賞樂團大賽》,持續辦理至今,110年起將原有樂團大賽擴大辦理,除不限比賽曲風及人數之外,不限語言、國籍皆可參賽,歡迎台灣及海外更多優秀團隊報名參賽;更為入圍團隊導入完整培訓系統,從競賽、專業培訓、後續推廣完整培訓計畫,期可打造音樂界明日之星。
■比賽資格
凡年滿15 歲以上(2009年5月27日前出生)者,不限個人、組合、樂團,不限國籍皆可參賽。
(1) 分組比賽:
1.校園組:參賽者須具有在校生身份並提供證明(高中職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及大專院校學生),若以團體參賽團員五分之三(含或以上)有學生身分者,可自行決定參加校園組或社會組,不足五分之三須一律參加社會組,團隊未達五人則需至少兩名有學生身分。
2.社會組:社會人士、大專院校生可自行決定參加校園組或社會組。
(2) 報名者皆須符合上述比賽資格(每人以報名一組為限。社會組參賽曲目3首須為參賽者之原創曲目;校園組參賽曲目1首須為參賽者之原創曲目。
(3) 參賽之原創作品,應皆未於其他公開比賽獲獎或數位/實體發行(須簽切結書)。
(4) 已由唱片公司簽約協助發片之樂團/歌手/樂手不得參賽,自行發行EP者不在此限。(須簽切結書)。
(5) 詞或曲分屬不同人創作者連同演唱人,都應共同報名參賽。完成報名後原報名成員不得任意更換,且複賽與決賽均需以報名成員人數進行演出,不得增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須經由主辦方同意。
(6) 參賽團隊需自行負擔參賽相關費用,並配合官方相關防疫規範。
■報名時間
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上午11時至5月27日(星期一)晚間23時止。
■報名方式
(1) 統一採網路報名。
至「桃園鐵玫瑰音樂節官網-鐵玫瑰熱音賞專區」填寫報名資料,並簽立參賽切結書同步上傳報名表單。
(2) 於合作報名平台「StreetVoice街聲-徵選專區-鐵玫瑰熱音賞」上傳報名作品及完整
歌詞(會員制,免費註冊),完成上述兩項步驟即完成報名。
※主辦單位將於收到投稿作品 3-5 個工作天審核後上刊於”參加作品”(遇假日則遞延,投稿前請詳讀活動規範避免不符參選資格),因此投稿後於”參加作品”暫時沒有看到參選歌曲請不用擔心!如後續投稿作品有顯示於”參加作品”即代表成功報名!

■報名資料
(1) 官網填寫參賽者簡介資料、宣傳照 (大小 1 MB,解析度 300 dpi)。
(2) 上傳報名歌曲檔案至StreetVoice街聲平台(社會組3首、校園組1首歌曲,以上都須為原創作品)及完整歌詞,此素材供初選評選。
(3) 若有任何問題,請mail至betteroneman@gmail.com或臉書粉絲專頁www.facebook.com/afmc.ironrose留言洽詢。
■比賽、培訓日期及地點
(1)【網路初選】:聘請專業音樂人線上評選。(暫定 6月14日(星期五)於官網公布複賽
入圍名單)。
(2)【複賽】:校園組7月13日(星期六)下午4時、社會組7月14日(星期日)下午4時,
地點:桃園展演中心門前廣場(暫定)(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3)【社會組必修培訓課程】針對社會組決賽入圍選團隊: 8月17日(星期六)至8月18日
(星期日)共10組入選團隊打造共20小時專業一對一課程,地點:桃園展演中心、大
台北地區或其他課程需求安排之地點。
(4)【校園組必修培訓課程】針對校園組決賽入圍選團隊: 8 月 24 日(星期六)至 8 月 25
日 (星期日)共 10 組入選團隊打造共 20 小時專業一對一課程,地點:桃園展演中
心、大台北地區或其他課程需求安排之地點。另每組請派代表參加音樂座談會或宣傳講
唱會至少6場次。
(5)【校園組音樂週末秀】校園組須配合參與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2天
下午時段演出,每組演出時間30分鐘(含演出、SETTING、試音),地點:桃園展演中心
門前廣場(暫定)(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6)【決賽】: 校園組9月21日(星期六)下午4時、社會組9月22日(星期日)下午4
時,地點:桃園陽光劇場 (暫定) (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16號)。
■ 評審委員及比賽曲目說明
(1) 將聘請專業音樂人評選以參賽者作品為評分依據,包含詞、曲、編曲、演唱、音樂完整
度等項目評分,複賽及決賽須為報名之曲目。
(2) 比賽時間:複賽與決賽表演時間:校園組-10分鐘、社會組-10分鐘,均含比賽演出、
SETTING。如超時將會影響總成績分數。
(3) 比賽禁止採用全曲卡拉OK伴唱方式演出,須以Live形式演出,但Live編制與形式不
拘,以呈現演出完整度為考量,包含詞、曲、編曲、演唱、現場舞臺演繹、服裝造型等
項目。
(4) 複賽、決賽演出成員與曲目需與報名名單相符,參賽歌曲如需更換,需事前經主辦方同
意。
■ 樂器使用說明
(1) 入選複賽及決賽之參賽者,於賽事現場需自備樂器並事先提供演出樂器規格清單以利現場收音作業。
(2) 主辦單位將提供爵士鼓組(鼓棒自備)、鍵盤樂器及自備樂器之基本收音、音響系統、麥克風及譜架。
(3) 上述樂器外,參賽樂團需自行準備演奏所需樂器。(如:電吉他、電貝斯、導線、自備鍵盤樂器、效果器、鼓棒、DJ設備、備用吉他弦等)。
(4) 為求比賽公平性,不開放自帶音控師、燈控技師,統一以大會安排為主。
■ 評分方式
(1) 評分標準:
■ 整體音樂表現(演唱、樂手技巧、詮釋、和諧度、團隊默契…)
■ 音樂原創性(詞曲創作、編曲)
■ 舞台表現(台風、舞台魅力、表演特色)
(2) 每隊演出時間超過限定時間者,以 30 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成績 5 分,未滿 30 秒者以 30 秒計算。
(3) 計時標準:上台為計時之開始;下台為計時之結束。
(4) 邀請 5 位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 100 分為滿分,成績以 5 位評審評分加總。
(5) 比賽採公開評分,賽後公布分數,以示公正。
(6) 「複賽」以初選評審分數排名前 20 名為複賽入圍隊伍,「決賽」以複賽評審分數排名前 10 名為決賽入圍隊伍。
(7) 入選或優勝隊伍之名單,將於複賽、決賽除現場公布外隔天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 獎勵方式
校園組
(1) 玫瑰大賞獎:1名,獎金15萬元、獎盃乙座。
(2) 玫瑰評審獎:1名,獎金10萬元、獎盃乙座。
(3) 玫瑰優等獎:1 名,獎金5萬元、獎盃乙座。
(4) 桃樂獎:1名,獎金5萬元、獎盃乙座。
(個人或團隊二分之一成員定居於桃園地區或就讀學校位於桃園地區者)
(5)人氣獎:1名,獎金5萬元。(決賽前開放網路人氣票選)
(6)入圍獎金:5名,新臺幣2萬元(決賽入圍未獲獎者)。
社會組
(1) 玫瑰大賞獎:1 名,獎金 40 萬元、獎盃乙座。
(2) 玫瑰評審獎:1 名,獎金 20 萬元、獎盃乙座。
(3) 玫瑰優等獎:1 名,獎金 10 萬元、獎盃乙座。
(4) 桃樂獎:1 名,獎金 10 萬元、獎盃乙座。
(個人或團隊超過二分之一成員定居於桃園地區)
(5)人氣獎:1名,獎金10萬元。(決賽前開放網路人氣票選)
(6)入圍獎金:5名,新臺幣2萬元(決賽入圍未獲獎者)。
■比賽注意事項
(1) 複賽及決賽比賽順序事前以抽籤決定,並將結果公布於活動官網。
(2) 參加複賽及決賽之隊伍統一於該賽事當週週五依比賽順序於現場進行測試,每組測試時
間含SETTING為10分鐘,如無法配合視同放棄。
(3) 參加隊伍彩排及比賽於規範時間前完成報到,正式比賽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4) 參加比賽之選手,對於賽事如有任何問題需於賽事前三日先行以e-mail或書面提出,
經入圍及得獎名單公布後,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不得再有異議。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超過新臺幣 $20,000元(不含),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系列報導之延續完整性,所有參賽者報名比賽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臺,得無償使用參賽者之姓名、肖像、視聽著作及錄音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進行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
(4) 得獎作品,得獎作品得無償授權主辦單位:
■ 在非商業用及商業數位發行途下,不限於歌詞與曲譜重製、編輯、出版、再版。
■ 錄製成單曲、專輯及影音作品: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
■ 以上項目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
(5) 檢附繳交資料恕不退件,並同意於媒體宣傳使用,請參賽者自行備存。
(6) 若有抄襲或欺瞞偽造資料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獎項及獎金。
(7) 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非該個人或樂團之原創音樂,造成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並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
(8) 每位比賽選手限定報名1組隊伍比賽,如有重覆報名情形將取消比賽資格。
(9) 報名資料請據實詳細填寫,在報名期限後,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10) 參加比賽、課程團隊之交通往返、用餐請自行負責,參賽個人或團體於比賽時,表演內容不得公然猥褻等違背善良風俗,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11) 得獎名單將於決賽後公布,請各決賽個人或團隊須於現場等候得獎公布及進行頒獎。
(12) 賽程期間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記錄,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13) 入圍決賽個人及團隊皆須配合主辦單位所訂時間地點參加培訓課程、媒合、宣傳規劃等安排,不得任意更改或取消,若無故缺席,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決賽參賽資格。
(14) 決賽勝出之個人或團隊,需配合主辦單位於桃園鐵玫瑰音樂節中演出或其他演出推廣機會(演出費用依照規定辦理)。
(15)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6)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17)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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